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禧房 ~ 土地神學的踐行 (1)


據一項財務管理調查[1],49%的受訪者會購買物業作為財富管理工具,房屋不再單純是生活的必需品,而成為投資工具,加上,地少人多、高地價,香港的高樓價是世界聞名,連續11年蟬聯最難負擔城市[2],樓價中位數達收入中位數的20.7倍,意味香港人不吃不喝20.7年才能購買到一個住宅單位。


房屋問題成為民生的焦點,近來政府政策也在積極回應,包括:劏房的租金管制、興建過渡性房屋、賓館可用作過渡性房屋等。而作為基督信仰群體,聖經是如何看土地? 信徒又可如何履行天國子民的責任呢?


以色列希伯來大學教授Moshe Weinfeld認為:土地的命運是舊約聖經中一個重要的焦點[3], 是以色列的歷史與土地,與神有直接的關係。在舊約聖經中,”Land” 或“Earth”(ארץ) 是第四個出現最多的字,因此,我們不難理解上主對土地的看重。然而,上主的關心是否與我們一樣?期望升值?為我們帶來生活保障?


舊約學者布魯格曼在其著作The Land中提出的Space(空間) 與Place(土地)的分別,並解釋人、上主與土地的關係。他指出空間是只涉及經濟關係的空間,與人本身沒有關係;土地卻是立約、應許關係的地方。布魯格曼進一步闡釋,空間與土地本質上的差異在於空間是「一個自由的場域,沒有責任和權威」,而土地是「具有歷史意義的空間,當中發生的一些事情應當被紀念」。[4] 舉個例子,當羅得與亞伯拉罕考慮要往何地定居時,羅得選擇所多瑪、俄摩拉的原因是富饒的平原、滋潤的園子、水草充足,是一個經濟蓬勃的地區;而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原因選擇進入迦南是因為上主的應許。那麼,上主就著「土地」有什麼心意呢?


(1) 土地是上主創造及擁有


田立克認為創造的教義並不是在談論遠古時代的事情,而創造其實是上主對世界關係的基本描述[5],而在創造的秩序中,土地佔有一個重要的位置。布魯格曼亦有相同看法,在其書《土地神學》的序言中,清楚指出「創造」是舊約傳統的重要議題。他引述范涵(Terence Fretheim)的論點,指出出埃及的敘事(出埃及記1至15章)不但談到上主的拯救,也談到埃及法老對創造的破壞,他也延續范涵的看法,提出嗎哪敘事(出埃及記16章)是創造的全然實現,因創造主能將混亂的環境(曠野/ 被擄)變為孕育生命之地,可以安居。[6] 當創造的議題都連於土地,甚至舊約五經的起始是由大地的創造、而終結於應許之地,那麼,整個希伯來信仰都連於土地。


上主從無有創造天地,祂是創造主,就如申命記10:14「看哪,天和天上的天, 地和地上所有的,都屬耶和華 -你的上主」這世界確實屬於主,祂統管「天上、地下和地底下」的一切,而人類只不過以管家(stewardship)身份被上主賜予土地,承如詩115:16所說:「天只歸屬於上主,但祂把地賜給人類。」 及利未記25:23「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」。 管家領受的是一種「僕人式王權」行使管理權,我們並非大地的擁有者,而是真正擁有者交付(賞賜和租給)我們來代祂管理大地。那麼,管家理應按主人的心意、目的去管理,而不是為了自己圖利。


除了是管家之外,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助理教授盧允晞博士指出「人之所以渴望和需要一個家,是源於受造的身分和目的。」他認為上主以塵土造亞當,也要人以上主的形象,代表祂在創造世界中同在和統治,因此人受造的目的就是幫助造物主照顧這一個物質的空間,因而需要在其中居住及發展生活。[7]


舊約學者萊特(Chris Wright)於《宣教中的上帝》(The Mission Of God)指出土地的分配,確保親屬社群的名分與關係可以延續。土地的意義,不在於「土地作為商品」,土地的「不能出讓權」(inalienability),正反映以色列人作為承受土地應許之民與上帝的立約關係。以色列人認知土地同時是「土地神有」與「土地神賜」的雙重意義。一方面,上主的選民是寄居者(暫住的,不是定居者);另一方面享有土地,置業安居,代上主擁有土地。「房地產作為商品」是現今的主流論述,然而從信仰或文化的角度看,房地產也有其重要的社群價值,而這種權利不應受到侵犯。換言之,上主的心意是確保人可以安然居住。


環顧香港的住屋情況,實與上主的心意有極大的區別,高樓價、狹窄的住宿,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明顯較其他地區狹窄(香港為170平方呎、東京為210平方呎、新加坡為270平方呎),而板間房、籠屋、劏房、天台屋的空間與居住環境更惡劣,平均呎價更是高於豪宅,業主可瘋狂加租而仍有大量的基層市民爭相租住;付不起房租就只有淪落街頭。難道信仰的群體可坐視不理嗎?

(待續)

[1] 財富管理公司St. James’s Place Wealth Management,2020年2月至3月在香港,訪問了1019名25-54歲的投資者,發現除現金外,87% 股票; 53% 投資相連保險及49%物業投資 [2] 2021 美國智庫Urban Reform Institute與加拿大智庫Frontier Centre for Public Policy聯合發表的報告 [3] Moshe Weinfeld, Promise of the Land (Berkeley: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, 1993) xv, 201. [4]布魯格曼:《土地神學:從聖經信仰看土地的賞賜、應許和挑戰》(臺灣:校園書房,2006),頁6。 [5] 黎永明編:《創造神學與人生》,頁7。。 [6] 布魯格曼:《土地神學》,頁xv-xvi。 [7] 《基督教週報》第2653期,2015.6.28,明光社2015週年研討會:從聖經神學探討土地問題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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